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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两百一十四章 针锋相对(第2节)

于改版后的免役法是从上到下交口称赞,所以得到了大力推行。

至于对于青苗法,市贸法,章越虽没有废除,但通过判司农寺,对各地提举司放松了管辖,同时放弃了对州县官吏们的考核,减少了抑配和官方强买强卖后。

民间的商业活力大大恢复,用陈睦的话来说就是工商大兴,只是朝廷进项少了一些。

在农田水利法上,章越依旧大力推行,

对于保甲法,则由薛向修改,免去了上番,除非河北,陕西外,各地则裁减了规模。

这就是章越主政两年对新法的态度,新党的势力毕竟很强,章越不好更改太大,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正好趁着凉州大捷,章越对民间继续推行减税轻役,同时振兴工商。对于一个大的国家,一个大的组织,灭亡之因往往在于内,而不是在于外。

对章越而言解决内部的问题,远比解决外部的问题更重要。

陈睦道:“丞相,与免役法相较,这市易法和青苗法简直是恶法。既不能绝兼并之家,反多出不少邀功之吏,害百姓家破人亡。”

章越听了陈睦的禀告道:“话也不能这么说。”

“荆公变法革新的初衷是好的,苏子由说荆公是专与富人为难,当时荆公听了付之一笑。”

“国家没钱了,穷人身上不好拿,故从富人身上拿,这是民不加赋国用足的道理。我觉得此事可以不必讳言。”

“荆公之误在于过于持于一端,治国和做人的道理是一样,事先可以定一个原则,但为人处事的时候一定随时随刻地随机应变,切不可持于一端。”

“为要何持于一端?那就是天下聪明人和才高八斗之士都会犯的一个毛病‘傲’。”

“以为天下事都是只要有决心和毅力便可以成就的。譬如市易法,青苗法反对之议民间已是如沸了,似韩公,欧阳公,富公,文公等等都是多年的宰相,他们都认为不可。就算你是极高明的道理,也是一时不能合用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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