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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四章 飞船才是主体业务(第4节)

“这种卫星理论上,能够使用超过五百次,服役时间超过三十年,而我们的使用频率非常低,到现在只使用过两次,可以说是直接亏损的。”

“如果能开放太空航路,就会有其他机构使用航路,并支付相关费用,每一次的费用,至少也在三亿人民币以上,甚至会更多,我们每一次最少能分到一亿以上。”

“只要其他机构使用超过二十次,我们就能收回成本。”

“所以我认为,现有的趋势下,我们需要制定其他的发射计划,尤其是环绕地球的轨道,必须要有至少三座以上的航道卫星。”

梁丽华说出了自己的建议,参与会议的其他人也开始讨论起来。

赵奕没有针对性的发言,公司类似的战略问题,都是大家一起进行讨论的,除非是有新的科技出现,他才会去主动做决策。

显然。

制定航道卫星的发射计划,目的是着眼未来,等于是先一步垄断了地球向外的航道。

如果太空中挂着三座高功率的Z波卫星,并且都属于奕星公司所有,显然国家层面或者其他国内机构,就不可能再发射新的卫星。

其他机构想要使用,也只能选择奕星公司的卫星。

这等于是垄断。

不过针对自己所研究的最新科技,垄断一段时间也没什么,根本不需要放在心上。

另外,卫星的归属权是属于国家的,奕星公司也同样是国-有公司,一定程度上,等同于是为了国家创造利益,并带动经济发展。

在未来的太空领域竞争中,奕星公司掌握了主动权,而航道其实是一个新的市场。

想要理解航道的利益点,其实也是非常容易的,太空航道也等于是路,奕星公司修好了路,其他车辆使用肯定是要收费的。

如果修好的路,就只有奕星公司的车辆进出,那么路就等于是直接亏损,有其他车辆进出,才能够创造出经济利益。

在做了未来战略的讨论以后,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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