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但只要是中国人,就没有人可以抵御得住家的诱惑。太爷留下的老房子是不错,刘树也绝不会丢下老房子不管,但相差七十多岁的两人在审美方面有着必然的代沟。
比如,刘树喜欢传统并加入现代感,而老爷子则固执的保持着老传统,他那张红木大床的床头还是雕花的,美则美矣,但对于刘树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多少有些不适用。
如果可以,刘树宁愿那是松软的布艺或皮质靠垫,虽然相对于显示着精湛传统工艺的雕花床头显得很LOW,但那个靠起来舒服啊!尤其是那啥。。。。。。
刷刷新闻,打打游戏、看看书的时候。
但倔老头儿就对这样的床很欢喜,这其实就是年龄段的区别,或许等刘树成为中年再步入老年,他也会喜欢的,只是他现在才二十多岁罢了。
现在,能提早完成他的小目标,刘树自然是得对这玩意儿宝贝的不行了。
老头儿挖参的手法很专业,提着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沿着植物周边近一米开始挖掘,为的是保证不挖断一根参须。
那种细细的根看着不起眼,但若是挖断一根,不光是卖相上差一些,价格也会大打折扣。
土壤本就松软,刘树还又特意浇了灵水,饶是如此,老头儿也花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才算是把整颗山参给挖出来。
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惊艳,没有传说中的有手有脚的白胖娃娃,不过就是一个土黄色的根状物,外面带了不少犹如胡须一般的细根,比刘树刚刚在度娘上查到的人参照片不知道差哪儿去了。
如果非要硬说这玩意儿看着不错,反倒是连接根状物的碧叶和红艳艳的籽儿显得更有颜值。
“好家伙,这真是个好家伙!”大憨却是啧啧称奇。“这玩意儿,可比萝卜看着漂亮多了。”
刘树。。。。。。好像,也没说错,那叶子加红红的籽儿是比萝卜缨子漂亮多了。
“呸你个混球一脸你信不信?”老头儿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劳动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