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和临床医学科学前沿、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问题,系统地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要推动对原创性疾病的预防和诊治新技术、疑难杂症的关键技术的原创性、突破性的临床研究;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有快速强化攻关能力;要有在医院里营造踊跃创新、积极开展临床研究、GCP,尤其是IIT的临床试验的氛围。要在各级医院和医生群体中积极倡导临床创新的理念和意识。
2、尽快完善我国临床创新的法规政策。
医院开展研究者发起的非注册临床研究(IIT),无论是美国的由医院审批还是欧盟的必须经国家FDA批准,发达国家对IIT的准入、审批、资助来源、医患权益保护都有明确的相应法规。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法规,在鼓励创新、严谨高效的原则主导下,本人建议IIT应在研究者按相应要求提出申请后,经医院或相应行政级别的学术机构批准后方能开展,但应该在全国统一的临床试验APP或网站报备注册。应该倡导政府、医院及企业和社会资助的临床试验的筹资渠道,并由开展IIT的相应法人主体承担管理和法律责任。
3、常态有效的临床创新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在诸多医院学科评估、绩效考核体系中,应当强调临床创新的重要作用和权重地位。应当将临床创新被国际学术组织指南引用、国内权威学术指南撰写、国内外权威杂志刊用和高引用率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更应该重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诊治方法和策略在专业和行业中的推广及其社会和经济效益的评估。要在学科评估、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申报、医院学科带头人聘任中将临床创新成果,开展IIT等其它临床创新活动的量化指标作为重要参考在医院绩效分配和学术奖励中,应该将临床创新的贡献作为主要激励和引导方向。
4、切实做好临床创新的组织、准入、审核和保障工作。
医院高质量发展形势下,医院要将临床创新放到学科建设的战略高度上,充分发挥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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