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肯定数不清的,所以同样怀疑的很。
“嗯!土狼捕猎羚羊的时候,哪里能露出后背,让危险的金雕旁观?阿莫西,事情紧急,我们这就北上,返回你部族的营地吧!”
阿莫西点头同意。他转身走出几步,随后又想起什么,飞快折返。随后,他从地上抓起一把短匕,揣在手上;拾起一把铜斧,别在腰间;最后捡起那个药草的布包,小心揣入怀里。
伊维坎回过头,看着阿莫西还在恋恋不舍,气得大声怒吼。
“该死!阿莫西,快走,正事要紧!我会让战士们给你留一套东西的!”
“啊,那好吧!伊维坎,我的朋友,你说话可要管用啊!”
阿莫西不舍的看了看地上破洞的棉甲,终于转过身,开始飞快的奔跑起来。
犬裔的奔跑总是迅捷。一行人急速北上,不过一日就回到了营地。伊维坎第一时间,招来奥托米人的俘虏。他细细询问了半日,就神色凝重,立刻带着俘虏北上。
斥候的队伍长途奔行,先是越过帕姆斯邦的南境,又奔跑了两日,终于抵达了一处温暖的谷地。高耸的山脉遮蔽了北方的寒潮,将危险的寒冷隔绝在外。潺潺的溪流从山间流下,汇聚在谷地的低处,形成一处浅浅的湖泊。
成千上万的瓜基利犬裔,就在谷地的湖边定居下来。一面红色的狐狸旗帜,一圈浅浅的木制围栏,再加上数以百计的茅草棚屋,就是“红狐”部落的新营地。
营地外围,是两百巡逻的斥候战士。他们看到远到而来的伊维坎小队,就恭敬的向红色的头发行礼。营地中,更多的部族战士呼喊着,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维持着部落的秩序。
数以千计的奥托米平民,和同样数量的瓜基利部落民一起,在湖边的沃土上埋头忙碌。这些人大多面黄肌瘦,脚步蹒跚,做着极为繁重的劳动,却只有很少的一点食物,每天都有人倒地不起。在首领的严厉要求下,他们要烧断湖边的树木,清除土中的石块,拔掉田野的杂草,努力平整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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