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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七章奉圣公之令惩恶扬善(一更)(第1节)

第二零七章奉圣公之令惩恶扬善

青州在明朝的时候,虽然还是叫青州,但是却只是青州府,与大名府、登州府的地位一样,属于府一级建制,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地级市。

由于拥有孙承宗签发的路凭,全旭与茅元仪一路非常顺利,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抵达青州府境内。

哪怕是骑马或坐车,全旭也被折腾得不轻,实在是太辛苦了,这一路颠簸,差点把全旭的身子骨给折腾散了。

距离青州城东北五六十里的地方,有一座镇子陈楼集,类似于全家庄镇一样,是由富户和士绅筹建的草市集,当然,规模远远不能与全家庄镇相比,说是镇子,其实就是一条自东向西的街道。

青州府在此设立了一个巡检司,名义上有两百名巡丁,其实才七八十人。

全旭等人的车队庞大,人人骑兵或驾着马车,很快就吸引住了巡检的注意。

“停下,你们是干什么的?”

“你没资格询问!”

茅元仪直接亮出腰牌,居然不是孙承宗督标亲卫的腰牌,而是山东按察使司缇骑的腰牌。

在山东地面上,按察使司可比孙承宗的名号要使,毕竟县官不如现管,按察使司缇骑就相当于后世公安厅公安刑侦大队,到了地方上,那就是超然的存在。

巡检司果断放行。

全旭看着天色距离天黑不到半个时辰,已经无法赶至青州城,一到晚上,城门就会关门,全旭他们也进不了城。

“茅兄,咱们今天在这里住下!”

“诸位大人,请位卑职来!”

那个满面油光的老巡检带着众人来到镇中央的一处大宅子,宅子占地莫约十几亩的样子,上面挂着何记客栈匾额。

全旭将整个何记包了下来,与全家庄的布局类似,这个何记客栈也是前店后院,前面临街是经营饭菜的酒店,后面则是以供顾客居住的客栈。

全旭与三娘安置下来,泡了一个热水澡,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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