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在一起战斗!”
全旭振臂高呼:“你们有武器,可以跟他们拼命到底,你们要是想当奴隶,那我无话可说,有谁不想当人,还想当狗,还想把自己生命寄托在他们身上,那我可以同意你们离开,同意你们向后金投降!”
“我想走!”
就在这时,人群中一名年约三旬的男子,张了张嘴,怯怯的举起手。
戚元弼低声在全旭耳边道:“这个人应该是辽东人,一嘴辽东音!”
“我知道!”
“还有谁想走。”
“我……”
“我……”
稀稀拉拉的声音响起。
全旭脸上浮现一抹得意的微笑:“马应虎,让开大营,让他们走!”
马应虎急了:“全爷,不能便宜他,让我们杀了他!”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随他们,让他们走!”
全旭摆摆手道:“好鞋不踩臭狗屎,老子不惹这个脏,大家都是热血男儿,驰骋沙场与建奴砍杀才是正经,跟这种小人斗气反而跌了份!”
“全将军说得对,我就是一条狗,一条下贱的狗,杀了我只会脏了你们的手,饶了我这条狗命!”
那名男子叫王威武,其实一点儿也不威武,他是在努尔哈赤攻打沈阳的时候,投降后金的,如果在后金治下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在心中,他就是金人,而不是大明人。
昨天夜里,由于他并没有剃发,被当作俘虏的百姓给挟裹到了全家军的大营,现如今有机会回去,王威武还是愿意回去的。
跟着王威武离开全家军大营的人越来越多,足足有一两千人,其中一部分是真正的辽东汉军,也有一部分是胆小怕事的,他们认为跟着全旭,肯定是死路一条。
马应虎道:“全爷算到了建奴怎么对付这群杂种?”
“老子懒得猜!”
全旭撇撇嘴道:“一样米养育百样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他们愿意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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