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清楚,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杀掉的刘老财,其实家里只有不到两千亩地,现在他的地比刘老财还多。
但是,刘老财的只是旱地,他的却有四百多亩是水田,其他的也是上等良田。
余红亮不是一个人,他与流民军的一名妇女拼成了一家子,那名女子带了一对儿女。大的九岁,小的女儿四岁。
他以这三千两百亩地和自己的宅院作为抵押,向全记银行借了八十两银子,购买了两头牛,一匹马,还有种子和农具。
他自己一个起早贪黑,开垦了八十多亩地,最让他感觉不可思议的是,吕宋岛的稻子居然一年可以三收。
他在崇祯六年年底,还了一半的贷款,却又购买了两只中华田园犬,一柄破军刀,现在他媳妇已经怀孕了。好日子刚刚开始,哪怕是整个胜州城的人都跑了,他也要战斗到底。
余红亮抽了一巴掌以后,转身返回胜州城的家。
他回到家里,一对儿女跑过来兴奋的叫着“爹爹!”
年纪大的养子叫顺溜,今年九岁:“爹爹,我听说西洋人要来了,这可怎么办?侯爷又不在!”
“侯爷不在,我还没死呢!”
余红亮愤愤的道:“还有城墙,这三丈六尺高的城墙,西洋人未必能进城,就算进了城……”
说到这里,余红亮走到卧室里,从床头的墙壁上,取下一柄破军刀,然后想了想,又从床底子抽出一个箱子。
箱子里是几柄短刀,还有一只手铳。
余红亮将手铳装好火药,放进铅子,然后递给顺溜:“顺溜,给你,拿好了,如果西洋人进了城,你给我想办法弄死一个,下辈子,我还给你当爹!”
顺溜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能在流民军中活下来的孩子,死人见得多了,他笑道:“如果弄死两个呢?”
“他妈的,你要是弄死两个,我给你当儿子!”
余红亮走到媳妇身边,将一枚手雷弹递给了媳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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