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战船,距离丰州港最近的是哪一支?”
时间过了几十秒钟,杨延栋回答:“海军陆战旅第六团和第九团最近,只有不到三十里!”
“命令他们,马上在丰州港登陆,立即向北支援丰州碧瑶县的沈湖镇!”
下达完命令,全旭大手一挥:“袁宗第、李彦庆,咱们出发!”
“我也去!”
三娘此时已经换装了一身甲胄,她穿的其实防刺服,不过因为更加显得英姿飒爽。
“那就一起!”
就在全旭率领全家军近卫旅,以及娘子军女兵共计一万余人马向沈湖镇支援的时候,郑芝龙也开始向庞兴旺所部发起进攻。
其实不用胡安·卡洛斯说,郑芝龙也会自动请战,他这段时间在呕心沥血,卧薪尝胆,为的就是一雪前耻。
辛苦训练了一年多,当了一年多的孙子,今天郑芝龙要当回爷。
在沈湖镇的南五里处,庞兴旺望着密密麻麻的海盗和雇佣军,脑袋头大如斗,如果他麾下有三千海军陆战旅的士兵,他不会迟疑,直接带领将士平推过去。
只是,非常可惜,他现在麾下只有不到三千名民兵,民兵虽然也可以称为兵,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程度,哪怕是体能,也与全家军正规军将士没有办法比。
以火炮为例,全家军现在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司,或局级别,都是直属支援炮兵,特别是随着雷汞发明以后,迫击炮的威力越来越大,越来越轻便。
作为一名曾经的海军陆战队指挥官,庞兴旺对于这种轻便,小巧、灵活,关键是发射速度非常快的迫击炮,那就爱到了骨子里。
然而,现在他已经与迫击炮无缘了,民兵不会装备火炮,这种武器没有办法装备给民兵,万一百姓之间发生冲突,拿着迫击炮一顿乱轰,一个镇子就可能毁在一门迫击炮的手中。
“快,就地构建防御工事!”
庞兴旺没有再向沈湖镇靠近,他已经看到了有一万三四千名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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