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六五三章崇祯出巡辽东(第3节)

姓的围观。

南阳议事府成立,一切法律和规定,都是采取辽东法律,改变的不仅仅是越来越多的工厂,还有生活和行为习惯。

成为全家军士兵,福利待遇虽然不错,可问题是,军纪简直那个啥,堪称地狱级别,军纪林林总总,从生活和行军、战时、训练,四部分共计三百多条。

他们不得聚众斗殴,不得在军营中擅自饮酒,不得抽烟,不得在军营中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聚众赌博、聚众,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军营,不得擅自带家属进入军营,不得随意接受外人赠送的任何礼物,买卖必须公平,不得赊欠……

简单的说,进了这军营,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抢通通都与他们绝缘了,看得他们叫苦不迭:“我们这是来当兵还是来修行啊!?”

让他们比较满意的是,这些纪律军官也必须遵守,万一违反了,军官将会遭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前途尽毁。

还有一点就是军纪虽严,但还没有到动不动就掉脑袋的地步,事实上,像割耳、割鼻、剜眼、刺字、插箭游营这类肉刑是一样都看不到,全家军的惩罚手段就五种,情节轻的罚冲坡或者长跑,情节较重的关禁闭,情节严重的打军棍,到了打军棍的那一步,离滚蛋也不远了。

在别的军队,打军棍是最轻的惩罚,但是在这里,却是奇耻大辱。

当然,比打军棍和清退更严重的,就是死刑。

收受贿赂者斩首!

擅卖军资者斩首!

临阵退缩、脱逃者斩首!

出卖军事机密者斩首!

奸**女者斩首!

杀良冒功者斩首!

滥用职权者、渎职者斩首!

犯哪一条要受体罚,哪一条要关禁闭,哪一条要挨军棍,哪一条要卷包裹滚蛋,哪一条是死罪,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连执法队也有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视情节处罚。

全家军的将士们,只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