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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八一章人性本善(第3节)

带走,治安员也类似于后世片警,专门负责处理这类突发事件。

三娘望着全旭问道:“这事会怎么处理?”

“咱们大明执行的就是无限防卫法律,就算那名男子把老玻璃杀了,那也是应该的!”

全旭对于无限防卫的法律还真不是首创,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就规定,发现夜间行窃的小偷可以直接杀死,《唐律疏议》中也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应该处以笞刑四十下,如果主人立即将来人杀死者,主人无罪。

全氏大明的法律也是这样,当然更加详细,比如在后世咸猪手事件层出不穷,在大明则不会出现这么奇葩的事情。

比如说,主人回家,发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可以开枪或持刀将对方杀死,主人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邀请对方来到家中,然而将对方杀死,那么主人则需要付法律责任,骚扰女性或男性,可以执行无限自卫手段。

如果夜里,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一个人用对方骚扰的理由,把对方杀死,那就看对方有没有前科,如果有前科,杀人者无罪。

所以在大明行为本身非常重要。

当然如果是喝多了走错门,却将别人房子里的人杀死,这就属于是谋杀,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海伦娜有些惊讶:“摸一下屁股就把人杀了,这也太……太苛刻了吧?”

全旭淡淡的笑道:“大明在立法的时候,我对所有的立法委会员的委员们说过,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会怎么办?结果,所有的立法委会们一致同意可以把对方杀死,而不用付法律责任!”

那些呼唤人权,主张罪犯权利的圣母,绝大部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们居住在治安良好的高尚住宅区,工作在安保严格的深宅大院,同一个层次的人最多就是偷税漏税,盗窃和抢劫、强暴这种犯罪距离他们太遥远,会犯这些罪的犯罪分子根本无法接近他们,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切身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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