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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四章 流量明星到底是怎么回事?老王说分明!(第4节)

有唱功,努力磨炼。

没有真才实学,不对,是学霸。

可等到真相出来的时候呢?

磨炼演技,就演成那样?

磨炼唱功,就各种放电?

学霸?考试不及格?

我知道大家在笑,可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这么搞?

圈内许多公司,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实力,但他们就不会去找那些有实力的人来作为自己的‘拳头产品’。

为何?

这个事儿,我能亲身说一下。

当年我们那会儿的情况,整个来说是这样的。

你们知道冰冰吧?

不是那个,不是胖头鱼公主。

对,是你们的冰冰姐,还有一个现在……就不说她了。

为什么举她们的例子呢?

很简单,就因为阿,当年公司给的合约,一般都是七年的,也就是许多人都在喷的卖身契。

可这个七年的合约,在那个时候其实也还行,是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的。

而卖身契的不好,大家都知道了。

可实际上呢?

等到七年之后,有实力的就会离开原本的公司。

会自己开工作室。

简单的来说,就是翅膀硬了,可以飞了,赚大钱了。

大家都能看到,这些明星火了,成功了,非常牛逼了,后来偷税漏税了……我没说啊。

讲到这里,简直了。

b友们笑的不行。

王誉继续往下讲:

但大家想过没有,公司怎么办?

七年,公司确实从明星身上赚到钱了,可是,成功的明星就自己单飞了,甚至,不用七年他们给了违约金就跑了。

公司在最开始投入的许多资源呢?

那些成本,特别是时间成本呢?

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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