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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五章 大建府库(第2节)

些资料,得知近几年来边疆金城郡、湟水郡一带,谷子每石八钱,耿寿昌曾在这带地区收购谷物四十万斛。五凤元年到二年,耿寿昌鉴于过去每年从关东向京师漕谷四百万斛,用漕卒六万人,费用过大,曾经建议朝廷从近处的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等地籴谷以供京师,可省关东漕卒过半。

“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

天子刘洵准备将常平制度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推行于较大范围之内,先一步在三辅范围内和各地边郡推行下去,而后再扩展到全天下。

不过天子刘洵也有一些担心,常平仓虽为利民而设,但施行日久,不可避免的会有“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的弊病。

所以,天子刘洵便开始借鉴后世的经验。

汉以后,常平仓置废不常。晋武帝泰始四年立常平仓,丰年则籴,岁俭则粜。齐武帝时,米谷布帛价贱,议立常平仓市买积储,永明六年,诏出上库钱于京师市买,令诸州各出钱于所在地市买储之。据《通典》,后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秘书监李彪奏请折诸州郡常调九分之二及京都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年丰籴积于仓,岁俭减私十分之二粜之,遂颁诏施行。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令诸州郡置富人仓,亦用常平之法。

而后隋文帝开皇三年,置常平监于京都,常平仓于陕州。同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成时,按贫富为差户出粟一石以下,储之闾里以备凶年赈给,名为义仓;五年,遂依其议诏立义仓。唐太宗贞观二年,命州县并置义仓,凡置地亩纳二升(高宗时改为按户等出粟)储之,凶年赈给或贷民为种秋熟纳还。十三年,令洛、相、幽、徐、齐、并、秦、蒲诸州置常平仓。高宗时,置京都东西市常平仓,并设常平署官。玄宗开元七年,扩大设置常平仓的地区,并定常平仓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两千贯,下州一千贯;大抵谷贱时加时价三钱为籴,不得抑配,贵时减价出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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