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不眨、呼吸还平稳,蓝时初不耐烦地想道。
公良簌白眼神复杂地看着睡得沉沉的妻子,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叫醒她,但他跟这位妻子其实只见过几面,根本没什么感情,就算把她叫醒也无话可说,于是他只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不喊醒她了。
不过到底一夜夫妻百夜恩,公良簌白弯下腰抬起蓝时初的一只脚,脱了她的袜子,想看她脚底的伤。
蓝时初在他的手碰上自己脚腕的时候,就险些条件反射踢他一脚了,但好歹她还记得自己在装睡,好不容易才压制了自己的肌肉反射,让自己的脚不要僵硬,一面被公良簌白发现她是醒着的。
公良簌白的心思都在蓝时初那双伤痕累累的脚底上了,这双腿显然因为连日马不停蹄地赶路,起了许多血泡,血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从来没有时间让它休养,而等到脚底习惯了这样的走路强度,血泡造成的伤口也结疤变成了茧,这才不再长血泡了,却变成了这双脚底丑陋的脚。
公良簌白虽然对蓝时初这个妻子没有感情,但到底还有点责任心,拿出带来的伤药,给蓝时初的脚底涂了厚厚的一层。
蓝时初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她早就把自己的脚底治好了,要是等他的药,那她这双脚都可能废了,绝不可能只剩下疤痕。
给蓝时初上了药,又给她穿上了袜子,公良簌白这才看向她的脸。
他记得新婚夜他挑起盖头的时候,蓝时初肌肤雪、白细腻,仿佛玉做的人一样,在烛光中耀眼得惊人,可是现在,她的脸色蜡黄,脖子和手也都因为暴晒在太阳下多日而变得黄黑粗糙,再也看不出她原来是个金尊玉贵的千金大小姐了……
如果蓝时初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肯定会翻个白眼:这肤色都是她用各种易容液涂出来的,为了不出格,所以不需要他可怜,谢谢!
公良簌白又把一个装着好几块点心的小荷包塞在了她的腰带中,低声跟蓝时初说了声“对不起”,这才离开了。
蓝时初等他走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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