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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八章 人贩子(第3节)

由警官摇了摇头道:“这到不尽然,想做的人还一样做,而且惩罚力度太大,对受害人来说,并不见得是好事。”

“这怎么可能?”楚琛他们三人对这番话都有些不理解。

由警官解释道:“说实在的,我也想让这些人贩子处以极刑,但量刑过重的话反而会增加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这是刑法理论里面比较基础的知识点。犯罪永远是客观存在的,加大刑罚力度不仅会提高威慑力,同时也会让犯罪行为的风险增大,越是铤而走险什么都不怕的人,干起事儿来就越是惊天动地。”

“如果人贩子必须枪毙,未遂都必须枪毙,那他一下子就升级为干掉脑袋买卖的人了,他既然抵不了金钱的诱惑,干这种事情,那么是不是必须要涨价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做成买卖赚大钱?”

“想想既然做的是命都搭进去的买卖,那人贩子怎么可能不产生疯狂的念头?如果有一点风吹草动,无疑会让人贩子轻易虐杀被贩卖人员,尤其是在贩卖的整个过程中,人贩子还掌控着绝对的主动……”

胡勇对由警官所言比较认同,他说道:“我有个朋友,就是专门负责打拐的,他说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强,婴幼儿的价钱也在水涨船高,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利润更加丰厚,他们也更容易铤而走险。”

“他说,通过已掌握的情况看,人贩子每贩卖一个孩子仅一个环节就能获利数千到万元,这么大的收入,就支撑着那些人犯罪的信念。”

听到这里,吴可反而迷糊了:“怎么说来说去,好像人贩子不处理来的好?”

由警官闻言笑道:“人贩子当然要处理才行,我前面只是说对待提高人贩子的刑法要慎重,至于人贩子的量刑还是要通过其犯罪的轻重来判断的。另外,法律是越来越完善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方面也许会有两全其美的方法。”

大家点了点头,觉得由警察说的有道理,楚琛笑着说道:“由警察,没想到你在法律方面这么在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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