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什么?赶阴场!”
“唐天,你疯了!阴场可是潘家出了名的,经营吃人不吐骨头的鬼生意的地方啊!”
“刚刚咱们的人才被杀掉!保不准潘家正等着我们!”张子玉一把拉住我。
“嘿,没事儿,若是我一个人,肯定不敢赶这潘家阴场,但你在,咱们俩,就算他们有点想法,也不至于毫无顾忌的动手吧?”
“小心一点,问题不大!阴场里打听到消息的机会更大!”我拍了拍张子玉的肩膀,说道。
“兄弟,借个光,照个亮,赶个阴场。”我慢慢走向城隍庙电器市场破旧的广告架。
“嘿嘿!”
两人同时抬起头,全脸涂白,眼眶乌黑,两团异样的殷红浮在脸颊,对我发出怪异刺耳的笑声。
一双眼睛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绿光,张嘴笑着,露出一口已落得差不多的黑黄相间的板牙。
“老板,请!”说罢,其中一个男子从铁架阴影处拖出一个独轮车,车轮是老榆木做的,边缘用长满青锈的旧铜皮包裹,轮子大约半人高,上面搭着一块长方形平板,面积不太大,恰好能够坐下一人。
这种独轮车,现代早已见不到了,晚清民国时在蓉城非常流行,在蓉城叫作鸡公车。车轮在前,座位在后,双把像八字排开,推车人两手相握,似大鹏展翅,车子走起来叽叽呀呀,不论从形态还是声音来看,都像一只摇摇晃晃的大公鸡。
木板表面泛着一层滑腻腻的油渍,浑黄中夹杂着几朵巴掌大小的殷红斑块,夜风吹拂,不时飘来缕缕腐烂的恶臭味。
扶着边缘,盘腿坐上木板,手指摩挲着发黄的油渍,放在鼻尖闻了闻,不论是粘稠度还是味道,都给人一种熟悉的感觉。
张子玉也坐上了另一辆鸡公车,或许是因为坐得不太端正,木板微微向左倾斜,哐当一声,一条皮肤发紫,断面白色骨渣渗血的人手臂从木板下滑落,在地面滚动着。
“嘿嘿,老板,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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