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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祐海疑案(第2节)

那案子疑点颇多,但并不能够证明凶手便是孙伯父。”

“可是后来公堂开审,父亲却改了口,说铁证如山!”

池六娘说的这个案子,池时曾经在祐海县衙的案件卷宗里看过。

案子说起来很简单,池家同孙家,乃是世交。池六娘的父亲,也就是池时的二伯父池庭,与孙浩然的父亲孙占乃是同年,颇为要好,两家人早早的就结下了儿女亲事。

案发当日,池庭同孙占,还有死者邓虢,以及其他的一群人,在醉花楼喝了酒,一直喝到了子时,众人方才醉醺醺的回去。

在酒席之上,孙占跟邓虢因为一些旧事发生了争执,大打出手,许多人都瞧见了。

翌日早上一起来,有人在醉花楼附近的野湖里发现了邓虢的尸体。

捕快过去查看,发现他被人剜掉了眼珠子,腹部被人捅了个血窟窿,应该就是致命伤。

仵作池庭断定是凶手是孙占,是因为尸体的左臂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握状手印,而伤口在右边腹部。因此池庭推断,凶手是死者邓虢认识的人。

那人是一个左撇子,右手抓住了孙占的手臂,左手拿着匕首,趁着二人说话的时候,将他杀害了。而孙占正好就是个左撇子,且那手臂上浮现出的手印,也是相吻合的。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旁的证据。

譬如在杀人现场,捕快找到了孙占经常挂在腰间的玉佩;再譬如打更人瞧见,孙占很晚才回家,他有充分的杀人时间。

孙占认了罪,说是酒后一时愤慨,错手杀死了邓虢,案子很快便了结了。

这案子已经过去了十年,有许多东西都丢失了。记载案子的纸,发黄得厉害,像是一碰,就要变成灰。

同案情相关的事,池时向来记得很牢固,尤其是这个案子,一直都最后,都没有找到死者的眼珠子。

“六姐姐有话说得不对,孙浩然并非有一肚子才学,他来家中下聘之时,还写了白字”,池时淡淡地说道,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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