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剑。但在有了神剑“昭明”以及五帝之首剑后,伏羲算是放宽了一些对“剑”的包容心。谢云书倒也不必在意,带着一口魔剑,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
当然,谢云书慎重思考过后,还是将分神术分离出的,伐天最后遗留的混天魔功,分别重新注入了忆如从仙灵岛取来的九转回魂珠,以及战利品五劫辟魔锥里面。
五劫辟魔锥本是天师重宝,只是蕴藏着危险的邪性,某种意义也算仙魔合一之物。这件魔宝或者仙宝,释放出的正法雷光,无论对妖魔抑或修仙之人,都能起到极大杀伤,比起天魔剑其实更适合谢云书。只不过这玩意儿算是奇门武器,谢云书还得向清柔师太请教催动的方法,当作一手突袭奇兵倒是不错。
至于为什么挑选九转回魂珠,而不是失去能量的七宝琉璃花……九转回魂珠能真正做到起死回生一次,选哪个还用问吗?!
这两件魔宝,一件主攻击,一件主辅助,可谓攻守兼备。剩下一件副作用是点石成金,能批量化生产玻璃、玉石的七宝琉璃花,除非特别缺钱的时候,否则谢云书是不准备动用它的。
“还有一两年的功夫,足够我把天魔剑上,太过显眼的魔氛煞气炼化一部分,省得去了哪里都被视为魔人。”
李忆如点点头:“嗯,到时候我再用我的血,帮云书哥洗涤一下魔剑?”
“你不怕疼吗?”
“你怕我疼啊?放心好啦。女娲神血能让水魔神兽进化,配合一下云书哥重炼天魔剑,也一定没有问题。”
事实证明,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比起浪费蜀山人力,专门看守天魔剑,不如让谢云书随身带着用。过两年李忆如觉醒,女娲神血的真正效用,就要超过她娘赵灵儿了。把天魔剑净化成娲皇荡魔剑,那是一点悬念都没有。
对于谢云书这样抉择,只要不伤害谢云书的身体,李忆如总归是无条件支持:“云书哥,那几位世家的叔叔伯伯,都已经到了蜀山。我们要去看热闹吗?”
“我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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