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一批心存恶毒者撺掇百姓。
老百姓甚至都不需要证据证明官府存在过错,全凭怀疑就敢冲击官府,打砸烧抢并觉得还是有法可依。
这能行吗。
显然是不行的。
这条律法骆永胜是做过批注解释的。
如地方百姓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正在遭受某些官员的迫害,即可像当地所在的省府都察司或反四罪工作组举报,如地方不受理或受而不处理,那你就可以明正言顺的自己去报仇了。
为什么要有这个批注。
因为骆永胜不愿意看到地方的官员都把老百姓害死了再去处罚这个官员。
然后说上一句,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那这个结果,仅仅是用一条有罪的灵魂来弥补一条无辜的生命。
犯罪的官员该死,可冤死的百姓怎么复活?
没法复活。
这就只能成为人间悲剧。
这么简单的道理,三千年前的周公旦就懂了。
要么哪来的周礼。
骆永胜自己就是造反起家的,所以他不要什么长治久安。
老百姓越明白什么叫造反,越明白什么叫阶级斗争思想,大楚这个国家才会永远不会亡国!
这个案件一旦登上邸报抄送天下,你看天下的官员还敢贪腐吗。
好嘛,干贪官有生命危险啊。
死了不说贪的钱国家还得罚双倍,赔给被因贪腐而受罪的百姓。
那这死的也太冤了。
骆玉晟的回答将这两点都考虑到了方才做出的回答,可以说是让骆永胜非常的满意。
既约束了百姓无序的行为并进行了处罚(死刑),又震慑力官员们不敢再心存侥幸(死后依旧追责。)
不仅仅严明了刑法,还贴合了骆永胜的思想核心。
这样的孩子,谁不爱呢。
难得可贵,十八岁!
天赐大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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