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到晚都要做活,喂鸡喂鸭、洗衣做饭,整个家里的家务事,全被七岁的她一个人承包。
即使这样,叔叔和婶婶依旧骂她是赔钱货,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这样的生活过了近三年,婶婶越大看她不顺眼。
见她虽然干瘦,五官倒是清秀,便动起了歪心思,将她卖给了人牙子。
更为恶毒的是,婶婶为了钱多,把她卖到了那种专门供应烟花之地的人牙子。
好在那时候她年纪小,因此也只是做一些杂活,第二年,那青楼便出了一些事,被官服查封了。
莺歌辗转又被卖了两户人家,这才十分好运气的被黎素买了下来。
跟了这样的好主子,莺歌觉得她简直就是三生有幸。
从此之后,她再也不用受颠簸流离之苦,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做不好事,像某些下人一样被随意打骂。
在尚书府的日子,是她这辈子过的最幸福的日子。
因此,莺歌发誓一定会对黎素无比忠诚,哪怕有一天需要为小姐付出自己的性命,她也心甘情愿。
见莺歌像看救世主一样看着自己,黎素有些心疼的拍了拍她的手,“傻丫头,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往后的人生还长,不要再纠结那些过往了。”
说着,黎素朝她笑了笑,道:“以后即使你嫁人了,我也定会帮你把好关,找一个疼你的夫君。”
闻言,性格有些羞恼的剁了跺脚,“小姐,你比奴婢还小一岁呢!”
经她这么一提醒,黎素才想起,自己这具身体现在也只有十六岁而已。
不过毕竟自己是活了两世的人,论起心理年龄,可是要比莺歌大上好几岁的。
“走吧,今日我们也偷偷懒,早些回府去。”
医馆现下没有病人,眼看着也快到中午了,黎素也决定回去亲手试试做蛋糕,给小丫鬟们尝一尝。
路上顺便买了些材料,主仆二人从侧门进去,一路上竟连个守门的下人也不曾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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