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以财货、子女为诱惑,抢劫。历朝历代都有,义军当然也不能免俗。
《明太祖实录》(注意,这是明朝的官方史书之一)——
初,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问曰:“尔何为?”儿曰:“候我父。”曰:“尔父安在?”曰:“在官养马。”问其母曰:“亦在官门下,与父不敢相顾,但以兄妹相呼,我不敢入,故窃候之。”上为之恻然,即召诸将谓曰:“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明日,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至则令妇女居内,男子列门外两旁。纵妇女相继出,令之曰:“果夫妇,相认而去,非夫妇,无妄识。”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室家得完,人民大悦。
这里讲的是朱元璋的部队做了几件事:
(1)破城后,“暴横多杀人”。
(2)“人民夫妇不相保”,老婆被明军抢走。
(3)这是经常做的事情,“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
《明太祖实录》这段引用的是《明本纪》,原文是——
初,城中杀伐甚众,存者少。纵有存者,夫妇不相认。一日,暇,上马台前一小儿,但能言语,不知人情,上谓小儿曰:“汝父安在?”曰:“与官人喂马。”“汝母安在?”曰:“官人处,有与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明日,会诸人,喻曰:“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期明日,阖城妇女男子尽行会衙门前。明日,依期而至。上令妇人入衙,以男子列门外街两傍,令妇人相继而出,下令曰:“果真夫妇,即便识从,非夫无妄为。”令既,妇女出,完聚者半之。
两者的差别在哪里?
《明太祖实录》里写的是,朱元璋下令将所有抢来的女人放走。
《明本纪》写的是,朱元璋下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