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嗣武第一时间赶到了俱兰城外。
在他身后是足足一万五千名挎刀持枪的天武军将士。
他们现在的造型有点“独特”。
有人穿着唐味极浓的盔甲,拿着唐军制式武器。这一看就知道,多半是出身各路杂牌部队的老兵。
有人穿着唐甲,但拿着铁骨朵、铁锤、铎鞘、郁刀、浪剑、舍施尔弯刀,再仔细看看他们的面庞,多半是契丹、奚、渤海、女真、南诏兵。
还有人穿着波斯风格浓郁的甲胄,拿着波斯制式武器,再看看他们年轻的面庞,多半是从中原追随而来寻找建功立业机会的年轻人——属实是鸟枪换炮了。
步兵身后,还有整整五百具装甲骑。
这是新组建的,挑选的是平卢、横野、奉国等军中善于骑战之辈。圣人垂怜息子,将缴获的五百古拉姆具装甲骑的装备全给了天武军,甚至就连喀喇沙武库中的很多器械也正在往北庭运输,将来都会留给儿子。
当然,更多的还是抢来的。
草原牧民,一开始要啥没啥,可能连箭头都是兽骨磨制的。但当他们遇到腐朽的敌人时,往往能凭借血勇之气在战场击败敌军,然后滚雪球发展起来,越打越富,越打越装备精良。到这个时候,他们就无法遏制了,成长为了心腹大患。
“天底下做什么事,都没抢来得快啊。”邵嗣武看着帐下步兵几乎人手一匹马的时候,不由得感慨连连。
在西域这种地方,没有马是非常不方便的。哪怕是步兵,你最好也要学会骑马。不需要你有多高深的骑术,花一两个月的时间练习一下,勉强会骑着赶路就行了。
路途遥远,没有马匹机动委实难以想象。
“新兵总要锻炼的,没见过血,算什么武人?索将军,带人攻城。”邵嗣武直接下令。
索衍领命而去,着人砍伐树木,打制简单的攻城器械。
另有一队草原轻骑,用长枪举着敌人的头颅,哈哈大笑着绕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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