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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做什么才能被逐出族去?挖祖坟?(第3节)

“林桃!你真想如此?”族长问。

林桃点头。

族长长叹一声,摇头道:“也罢!也罢!”

“请族谱!”

不大会儿,有人将一只木盒程到族长面前。

打开木盒,取出族谱。

“林氏第一百二十代子孙,林万三之女,林桃。不敬孝道,虐打父母手足,现逐出林姓氏族!按族规,生于父母,还于父母。林桃出生时,长一尺六!”

众人看向林桃。

林桃却是一脸疑惑。

有个婆子抬了个盘子过来,盘子里一把明晃晃的刀,被月光照得森白。

“什么意思?”林桃问。

林王氏笑了:“什么意思?生于父母,还于父母!在我肚子里长的肉,你都得还回来!”

“还回来?”

“呵呵!没错!你不是很横吗?想甩了我们,你做梦!”林王氏从低笑,变成了狂笑。

族长放下族谱走过来,轻声劝道:“林桃,你这又是何必呢?父母生你一场不容易,不如回家,好好商量。日子嘛!不都是商商量量走过来的嘛!”

有人起哄:“行了!林万三你家没完没了是吧?大半夜闹得大家没法睡,这饭都吃不上了,你家还折腾个什么劲?”

“就是!林桃,你也别装了!这割肉之刑,你能受得了?也不是咱小看你,别和父母置气,劝回去得了。”

林桃指着盘子里的刀问族长:“意思,我得割肉还他们?”

“哟!还装啥装!族长不是说了嘛!你生的时候一尺六,你得割出一尺六长的肉。”

起哄的人里,议论罢了,哄笑不止。

毕竟以往犯大错被逐出族去的,那都是被人捆在树上,由别人割。

这会子倒好,他们活了几十年,还从没见过,能自己割自己肉的。

“你要真能冲自己下手!你就是这个!”有人冲林桃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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