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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好妖坏妖(第2节)

明妖没有害过人,修炼的主要方法也是平和自然之道,那么会让其在无人深山中找个地方修炼,并通报所有宗门。又或者特别有悟性和缘分的,会直接带回宗门。

当然,规定是规定,但就像宗门对“灵”的处置一样,实际和规定其实并不一样。

比如第一种情况,看起来处置分为三档,镇压囚禁、除灵放归、直接灭杀,很灵活嘛。

但实际上,各宗门灵修降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灭杀,选择其他两条的极少。

因为“妖”对修者而言,可以说是全身是宝,都是好“材料”,灭杀之后,处理尸体获得的“材料”是归降妖的修者所有的。

如果按规定,不论是“好妖”还是“恶妖”都是要证明的,宗门并非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是妖就一刀切。

但实际上执行的时候,要证明一只妖有没有害过人、有没有想害人,相对比较容易,实在没证据,直接一句“它当时要害我”就行了。

可要证明妖修炼的是平和自然之道,不会害人,那就太难了。

而且,修者要是真以为某只妖是好妖,不会害人,把它放归,那回头这妖伤了人害了人,这修者就要担责的。

如此一来,修者遇到妖,会是什么态度、什么处置方法,也就不需要多言了。

不过陈阔却是个例外,对于发现的妖,他是确实会费心思去分辨这妖是好是坏,要如何处理的。

这和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当初他被“九转罚雷”劈过后就失去了意识,醒来后已经过了三天,而且全身酸疼无力,十分难受,连自己起身都做不到。

老道士当时问他为什么要替那只狐狸挡雷,陈阔的第一反应是:“狐狸?什么狐狸?”

后来老道士有跟他说过,当时见他这反应,还以为他是在装傻,或者是真的被雷劈傻了,但又一番询问才知道,陈阔居然是把那只黑狐当成了是只“瘦脱形的野猪”,还取名叫“黑猪”。

当时的陈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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