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角巷里头都是靠手脚吃饭的,这手都被打骨折了,还怎么干活??”
旁边一个工头凑过来,仔细的看了看地上那5个男人的手,说道:
“妹子,你的手的确重,你看,手都被打反折过来了,这跟普通的断裂还不一样,接起来还得费点功夫,接好了,还要养一养才行,都说伤筋动骨100天,咱们还得费医药费,费能量粉养着他们,这一来二去的本钱大了去了,2万,给你都是友情价,是我,我给你开5000都是多的。”
凌姿一听,好像也也是这么一个道理,她便也不再说什么,默默的记下了,下次打人,绝对不要打手脚......所以现在,10万晶核币就10万晶核币吧,反正这5个男人是她在路上捡的意外之财。
能赚一笔是一笔。
抱着这样的心态,凌姿便同意了,让薛大寿的同事拖着那5个被打骨折了手臂的男人,进入了黑黝黝的牛角巷。
进去不一会儿,黑漆漆的巷子里,就走过来一队男人。
队伍最后,扛着一架重型机械零件的男人停住了脚步,低头看着被拖在地上,迎面过来的5个骨折男人。
“大同,看什么呢?快走啊。”
走在前面的苦力队长,回头看了一眼停了下来的康同意,催促道:
“要快点儿,这些零件今天要维修好的。”
康同意应了一声,又就着微弱的光,仔细看了一眼地上5个手骨骨折的男人,卧槽,他刚刚才见过这5个,他振奋了一下精神,追上了队伍,低声问前面的人,
“这5个新来的,是谁送来的?”
“听说是一小姑娘,大主顾,前几天送来的那几个酒吧壮汉,就是这小姑娘死当进来的,嗨~你问这么多做什么?赶紧干活啊。”
走在康同意前面的男人,是死当的身份,所以比康同意知道的多一些,不过他不是被人死当进入牛角巷的,而是觉得活着没什么希望,自己把自己给死当进了牛角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