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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章:内阁首相(第1节)

民部、财政部、教育部、交通部、刑部、文化部、农业部、外交部、科研部、军部。

这就是华夏国目前设置的十部。

而内阁阁员的人数,苏长生苏长生准备暂时设置五人。

五人的数量还是少了一些,但是现在,一时之间也挑选不出这么多人选来。

等以后,内阁阁员的数量,还会慢慢增加。

最终,大约会扩散到十三人左右。

这些人都有提议权和投票权,虽然内阁首相拥有绝对的权利。

但是内阁的阁员,超过半数人反对,就拥有否决首相决议的权利。

当然了,这些都将是后期君主立宪实施之后,才会实行的事情。

全国范围内的构架,苏长生决定采取州、市、县、乡四级管辖模式。

至于村,则实行村内选举,村内自治的策略。

苏长生将这些官僚体制,还有管理模式的构架,全部书写下来。

然后将这份文件,拿给上官仪、武栩这些,早期跟随他到黄金州来的元老观看,请他们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上官仪、武栩这些元老,原本以为苏长生会延用隋唐的三省六部制的官僚体系。

因为,三省六部制的制度已经十分完善。

古代隋唐以后的所有朝代,一直到清朝,都是采用的三省六部制。

他们没想到苏长生居然并没有采取三省六部制的体系。

而是采用了内阁加十部的制度。

这两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三省六部制,核心之处就是削弱相权。

六部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

苏先生构架出来的内阁,加十部的构架,似乎又增加了内阁的权利。

甚至苏先生还设置一个内阁首相的职务。

这个内阁首相的权力,已经和以前朝代的丞相的职权相仿。

甚至会超过丞相的权职,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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