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思任发带着亲信逃跑的时候被明军抓住的事实,土人们愤怒了,纷纷要求杀了思任发。
有了这样的沟通之后,双方进行投降谈判就变得容易了很多,主要的矛盾点集中在了投降之后的待遇上面。
土人头目希望投降之后放他们回到自己的村寨,保证从此做大明忠诚的臣民,绝不再犯反抗朝廷之事。
明军这边怎么可能答应这样无理的条件,若是如此犯罪的成本也太低了吧。明军这边最开始的方案是所有杀过汉人的土人全部处死,其他土人全部判处终身劳改。
这样的条件土人当然不会答应,这不是把人当奴隶了吗?这还不如死了干净呢。
经过几轮的拉锯之后,最终达成了朝廷不再要求土人杀人偿命的罪责,不过所有土人战俘全部进行十年劳动改造。
至于土人头目自然不可能与普通土人一样判处十年劳役,根据各自掌握的土人多少相应的减少一些劳役的时间,但是服劳役必须参加。不然他们会认为大明朝真的不敢拿他们怎么样呢。
投降事宜完成之后,朱瞻基便返回了昆明,五万卫所军开始用战俘做向导,对思氏控制的各个村寨逐个清剿,将麓川的死灰复燃的隐患全部掐灭。
这一切军事行动做完之后,宣德十三年已经过去。大明朝内地各个省份的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眼下困扰大明朝最大问题是西南的土司和西北的蒙古汗国。
从宣德十四年开始,西南开始了漫长的改土归流之路,有五万山地军的坐镇,刘承江的官越做越大,他的官做的越大,负责改土归流的地方就越大。
改土归流并不是简单的把土官世袭制度改变流官,若只是如此改土归流毫无意义。土官的权力并不是来自朝廷的赋予,而是他们在一个地方的军事财富强权。
就拿刚刚覆灭的麓川思氏来说,他的权力并不是来自朝廷敕封的麓川平缅宣抚使,而是在朝廷没有封赏之前,思氏就是麓川土民的头领。
可以说在麓川思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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