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本人根本不可能和杨志远父母打交道,于公于私这都是不大合适也不被允许的。
在考虑过为什么杨志远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周围,并且在案发现场成为了本案的被害人这个问题之后,随之而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戴煦到底有没有必要去策划和杀害杨志远。从碎脸男尸案的表现来看,这个案子完全不是激【河蟹】情杀人的范畴,而是一次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从戴煦和杨志远两个人的角色出发,戴煦真的有必要花心思去策划谋杀了杨志远么?
即便是抛开戴煦是自己男朋友的这部分主观感情考虑,方圆仍旧认为答案是“没有”。跳出到事外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到整件事涉及到的人物角色,戴煦和杨志远姑且可以被视为是情敌的关系,也就是竞争关系,而戴煦作为自己的男朋友,很显然是这场竞争当中的胜利者,杨志远则是失败的那一方。不管是感情方面的竞争,还是为了金钱、权力等等的争执,凡是从中获胜的那一方,基本上不大可能对失败者怀有杀心,因为他已经取得了胜利,根本不需要再做那种高风险的事情,做了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即便是有,角色也应该是颠倒过来的,失败的一方因为不甘心接受失败的事实,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从而策划了一场谋杀行动,来报复胜利者,甚至是掠夺对方之前获取的胜利果实。
假设戴煦和杨志远的角色对调一下,那么这种假设是可以成立的,甚至退一万步说,哪怕方圆在两者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选择。而是摇摆不定,犹豫不决,那么为了排除异己而做出了什么丧失理智的事情来,也还说得过去。偏偏以他们之间客观存在的实际关系来看,戴煦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必要杀害杨志远的,这么做对于他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加之戴煦的性格从来都不是莽撞冲动的类型。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去推测,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动机。
第三个疑问,也是从杨志远和戴煦之间客观的关系角度出发的。根据碎脸男尸案当中推断出来的死者遇害过程,本案的死者是在醉酒程度不确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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