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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八重山(第1节)

林逸听到这个名字,大吃一惊。

他没想到会从这个故事里听到这个名字。

如雷贯耳。

北方的武士都知道,天下的拳术有个顶。

这个顶,就是宫宝森。

自出道以来,从无败绩。

但天下事,光有拳术是不够的。

宫家这些年安然无恙,越来越大,乃至联合成立武士会,成为响当当的巨擘,都离不开政界的支持。

追本溯源,这些支持的开始,都要算到二十年前的那场当街杀人。

“我不知道你听明白了没有。”刘琛放下手上的签子,正经道,“我们是武人,拳术是杀人的技艺,我们最擅长也最适合去干的,就是杀人。”

“如果你愿意当这个里子,我相信,他们会保你家这个面子。”

“而且这个里子当不久。他们见到你的实力,一定会把你吸收进组织,为他们所用。那时候,你站住了,林家就倒不了。”

“当然,你得有投名状,越难的越好。”

刘琛没有继续往下说,他知道,林逸肯定懂。

林逸确实懂,这是一条武士的路,先立下投名状,再以保全林家离开津门为条件,彻底投靠蓝衣社。

当然,他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劝父亲彻底投靠东瀛。毕竟政界已经有派系把他们放弃,东瀛人为了统治的稳定,肯定会选择让他们继续过安稳日子。

但林家不会当国贼。

林父曾说,他就算是死,也不会倒向东瀛人。因为一旦倒向东瀛人,林逸和林志的一辈子,就只能活成奴才,走在外面,会一辈子被人戳脊梁骨。

咬咬牙,林逸吐出一个字。

干!

不过是杀人罢了。

“如果你决定好了,他们来,我通知你。”

话说完,茶饮尽。

月高悬,夜归人。

冷碳竹签,一夜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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