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都不遂虎愿,孟焦满怀期待,耐心寻觅,最终并未得偿所愿,发现野猪或者鹿类的踪迹,倒是发现了一只雪兔留下的粪便。
“一身横练的筋骨,盖世好武艺,似我这般猛虎,本应搏杀野猪,鏖战黑熊,没想到今天高射炮打蚊子,抓起兔子来。”
孟焦默默道不平,没办法,转悠半天,只有这兔子靠谱点,那粪便刚拉下不久,周围的雪融化一片,味道分外浓郁,想必那兔子并未走远。
兔子再小也是肉,俗话说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孟焦心不甘情不愿的紧随着积雪上的兔子脚印前进,希望能快点追上那三瓣嘴的家伙,将它干掉。
话说回来,就算杀了这只兔子,孟焦也没脸带回去,它打算先抓住这只“蚊子腿”,垫一垫肚子,然后再创佳绩。
总不能叼着这么大点个东西回去,到时候家里大大小小三头老虎,怎么分。
白桦树自身旁掠过,穿过层层灌木,小心翼翼地踏着积雪,使脚步声变得细微。
竖着双耳,不放过一点可疑的声音,也不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气味儿,未多时,孟焦终于看到了那只雪兔。
夏秋季节,雪兔披着棕褐色的毛发,让自己与环境融为一体,避免被危险的掠食者发现。
冬季,大雪皑皑,到处都是白色,雪兔懂事的褪去棕褐色毛呢,换上一身白色大衣,雪地中,这是最安全的颜色,可以有效减少它们被发现的概率。
然而猎手并不仅仅依靠双眼觅食,孟焦的听力和嗅觉比视觉灵敏有效的多,隔着树丛灌木,它远远的就发现了雪兔。
这胆小的家伙趁着夜色,外出觅食,翻动泥土落叶,寻找浆果和种子,被孟焦逮了个正着。
一头成年雌虎都死在孟焦手上,这小小的兔子又怎能跑得掉。
半大雄虎突然出现,兔子被吓的几乎弹起来,迅速反应,准备逃跑,腿还没迈出去,便被孟焦一掌摁住,脊椎骨都被压的粉碎。
撕开柔软的皮毛,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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