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凤簪,那支簪子样式奇特,玉首好似把青龙偃月大刀,想来乖宝应该会喜欢。
杨勇任劳任怨地跟在他身后,左右手都没个空闲,挂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物件。
他忍不住小声嘀咕,“将军这是来赴宴还是来赶集呢?再不紧着点都快开席了!”
萧子勿神色自若,兀自蔚然不语,步子依旧慢悠悠的,闲散得很。
杨勇再抓心挠肝也无可奈何!
同为男子,将军怎就这般与众不同?
秦菲菲素有美名,他却视若罔闻,一点也不好奇……
如此一来杨勇就更想看看,那位被将军藏于心尖上的姑娘,究竟生的何等颜色了!
从街头买到巷尾,萧子勿勉强算是心满意足,他停了手,转头对一脸苦哈哈的杨勇道:“先将这些物件送回营,你再自行过来,我先行一步,到筵席等你。”
闻言,杨勇如遭雷劈!
还能有比将军更加没心没肺的人吗?
原来将军早已掐算好了时辰,此刻赶去赴宴为时正好,而他这个小小苦役就不同了,得先赶回军营,再入城一趟!
这样就算紧赶慢赶,也是必迟到无疑!
而身为拖延时间的罪魁祸首,萧子勿,扬威将军却不必承担晚到的失仪之处。
小背锅侠竟是我自己?!
杨勇闷头哀嚎了声,连忙运起轻功,挂着满身琳琳碎碎的小东西往军营赶去。
※※※※
在杨勇心里布下好奇疑云的天云,此刻早已进了城。
那队铁甲兵护送天云安然抵达,便归了营,只留下两个身手最为伶俐的白袍小将,依旧寸步不离跟在她的左右。
天云美美的泡了个澡,洗去一身风尘,在时雀的帮衬下抹好乳膏,全身上下各处皆无遗漏。
腿间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她的肌肤嫩,印痕往往会比常人残留的更久些,眼下还剩些淡淡的薄红,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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