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却像在挠痒痒。
夜晚,不,这里没有夜晚,只有永恒的阴暗。地上的老头儿正在打着盹儿,他的脸被马面的铁鞭抽开了花,暴露出的发白的颧骨上还沾了几根席草,我一脚踢开他,占了他的窝,然后哼着曲儿,舒服的躺好。
乌鸦的爪子紧钩牢笼格窗上的铁棍,戏谑地看着我,可我并不在意。
这个纷扰的世界,很少有事能令我喜或悲。小的时候,我总在思考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个世界。后来,我不再去追究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告诉自己:哪有他奶奶的狗屁为什么?
小的时候,我的身边有很多人陪伴,我曾和别人在一个被窝睡过觉,也帮漂亮姑娘洗过乌黑的头发,还给别人写过信...后来,我身边谁也没有,我依旧活得好好的,甚至享受这种孤独。
孤独的人总有些独特的癖好,而我独爱杀人——用某些人的血肉祭奠无情无义的苍穹,未必是件坏事。
千万不要告诉我谁该杀,谁又不该杀,生、死只不过同风月一般,皆是如梦幻影罢了。也千万不要把自己看得太过重要,对这个无情的江湖来说,你若消失了,那便消失了。所以当我觉得你该死的时候,那么你就随风去吧。
今日,阎王早早地出了殿门。
判官对我道:“十大阎罗和九大鬼帝,正在共同商议,怎么处置你。”
我并不担忧,仍是舒服的躺着。堂堂地府对我来讲和海弦坊的绵软卧毡没什么区别,只不过那里有美酒欢歌,而这里略显简陋罢了。
三声锣响,阎王回来了。
“阎老头儿,研究出什么新办法没有?你这地府无聊的厉害,你瞧,除了这两只能站起来的小动物,似乎也没什么新奇玩意儿了。”我招呼道。
牛头马面互相看了看对方,气的鼻孔冒烟儿。
阎王笑而不语,他在判官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判官也笑了。接着他拿起一根细长的狼毫笔,锋利的毛刺猛地插进羊血中,又在一张猪皮大小的宣纸上刷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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