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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六百四十七章 至白之日(六十七)(第1节)

席勒之所以能够认得这只酒杯,不只是因为康斯坦丁画出的花纹,而是因为这个酒杯的形状,以及康斯坦丁刚刚伸手给他比划了一下,这个酒杯有多高。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矮脚的高脚杯,至少也要和一个成年人的手差不多高,只是下半部分的柄短了些,上半部分的杯子长度没有变化,能装的酒还是那么多。

但是,苏联有一种很特殊的高脚杯,据传闻是斯大林发明的,专门用于控制酒量的“文明杯”。这类杯子削减了大概一半的高脚杯杯体的高度,让上半部分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碗,哪怕是完全装满,也只能盛装不到二百毫升的酒液。

二百毫升听起来已经不少了,但要知道,斯拉夫人酗酒起来,伏特加都是对瓶吹。而显然不能指望他们能像白金汉宫里的英国老爷们一样,在下午茶时间聚在茶水间里喝上一杯真正的大吉岭红茶。克里姆林宫的茶水间叫酒水间更合适。“我去个洗手间”某些时候其实是“我得偷偷去喝一杯了”。

显然,政治局的领导人也明白堵不如疏的道理。你不让他们喝,他们也会把伏特加藏在公文包里,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开怀畅饮。倒不如制造一批特殊的杯子,一次就一杯,刚好不会喝醉,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喝酒误事。

而康斯坦丁画出的杯型,和他比划的杯子高度,一看就是这类杯子。这就是为何席勒笃定,这个杯子肯定是从克里姆林宫的茶水间里顺出来的。

至于阿纳托利为什么会去顺这个杯子,现在已无证可考。反正要么是为了表达对其容量的不满,要么是他也不常去克里姆林宫,来都来了,总得带点纪念品走。但总之,他把这东西送给了路西法,而路西法把它弄碎了。

并且,弄碎了之后还没有捡走全部的碎片,而是留了一小片,被康斯坦丁给捡走了。这意味着他想修都修不好了。

或许是上帝把路西法·晨星造得太完美,以至于他此后的生命中多了太多永远无法完满的时刻,比如再也粘不回去的羽毛,比如打碎的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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