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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六百九十四章 绝命逃脱(二十七)(第2节)

记本上写名字,所以布鲁斯给他起了个代号“安德鲁”。

布鲁斯翻开本子,借着火光查看里面的内容,得知安德鲁是个患有PTSD的阿富汗老兵。

“这人设有点老套了,”布鲁斯说,“我敢说得有上百部电影的剧情是靠阿富汗老兵推动的。”

“正因为好莱坞大片的剧情传播广,关卡的设计者才会采用这种经典身份。这样不论玩家来自哪个国家,都能轻松代入。”席勒解释道。

布鲁斯接着往下看。前面的一些日记都是拿笔写的,大概就是说自己总是想起战友,觉得很难过,日子也穷困潦倒之类的。

往后翻,终于来到了正戏。之后的日记都是用血来写的。席勒接过来看了一眼,然后说:“用的应该是锁骨伤口上的血,而不是指尖的血。”

“这都能看出来?”布鲁斯有些惊讶。他确实从来没用血写过字,不过他印象当中,大部分人用血写字,都是把手指尖给咬破。

席勒点了点头说:“如果是把指尖咬破,手指会因为疼痛在书写的时候不够用力,笔画的转弯也会和其他情况下有所不同。但如果是伪造的血迹,或者是蘸着其他地方的血液写的,就会流畅很多。”

布鲁斯想了想,觉得确实也是这个道理。把手指尖咬破,然后用指尖流出来的血写字还是有点太理想化了。首先人体是有血小板的,咬破的伤口要不了多久就不会流血了,就算是使劲往纸上蹭,也蹭不出来多少。

其次,把指尖咬破了多疼啊。一边疼,一边还要往纸上写字,笔画肯定会和其他时候不一样。写得少点还好,写多了不但会没墨,字体也会变形。

“这可以用来甄别受害人所留下的血书是不是真的,”席勒说,“他自己咬破手指写的,和凶手蘸着他的血写的,是不一样的。”

“我还没遇到过这种案子,”布鲁斯说,“听起来你遇到过?教授?”

“我是蘸着别人的血写字的那个。”

“我就不该问。”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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