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凉意的秋风,仿佛能吹散脑中的阴霾,让人精神抖擞起来。
“想不明白的地方,便先不想;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好了”。
段怡想着,将那一副画好的宝葫芦簪子,卷了起来,随手塞进了一旁的装画的瓷桶里。
她换掉了那一身扎眼的鹅黄色襦裙,还有手腕上的大珠子,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又将发髻梳得简单了些,提溜了自己的长枪,在院子中耍了几下,轻轻一跃,翻墙而去。
正剁着排骨的知路听到响动,提溜着大砍刀跑了出来,惊呼出声,“姑娘你又上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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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姑娘,淑女了没有几日,又原形毕露了。
知路想着,嘟囔了几声,眨巴着大眼睛,朝着知桥看了过去,“你离开那亭子的时候,可曾瞧见有什么可疑之人,在那里晃悠?姑娘的山景都被破坏了,正寻人赔钱呢!”
知桥心中咯噔一下,原本想要追着段怡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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