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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烧香(第3节)

吃着菜,瓮声道:“陆老先生,我们在座都是地产行业的老江湖,起家都是靠脑子赚钱,说实话,靠刀枪的坐不上我们这张桌子!”

“我觉得收地的事情,全部交给陆先生、张先生负责就行,张生挑的头,理所应当是办事人,而且有张先生坐镇新界,黑白两道都不敢踩界。”

郭德胜沉胜道:“我同意。”

“我同意。”

李照基、刘鉴雄相继表态。

这既是答应张生做办事人,又是答应支持丁屋大厦项目,张国宾坦然应道:“多谢各位支持。”

众人都知道以新界的经济状况,必将有大部分人出售丁权,聪明人都知道房子多了,就不值钱了。

想要换钱的人,一定会最早抛售丁权,同时,4000多呎的大宅,卫生,装潢,家具,电器都是一大笔开销。

乃至,水电,物业。

常人负担不起,唯有出售丁权,可以保证利益最大化,这是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包括新界乡民。

另外,少部分继续持有4000呎大宅的人,该装修就装修,丁屋大厦的装修权控制在手里。

赚不到一,就赚二。

一定有得赚!

何况,丁屋搭建的费用,本身是需要男丁自出,六人最后商议一阵,达成的细节条款,将是男丁交出一定基建费,地产商承建交房,先缴费先选房,无产者可出售丁权换取基建费。

可以1呎出售,想卖多少卖多少,留出够住面积就行。

本来《小型屋宇政策》里的丁权是不能交易,不能转移,但是,盖楼离不开地产商,港府答应盖楼一定会要让地产商参与、收购丁权。

到时丁权就处于一个可交易状态,等到丁屋全部交付乡民,剩下的楼就归地产商自由交易,成为可入市的楼。

丁屋作为新界福利住房则可以锁死、限制交易,只要不入市场,盖了等于没盖,绝不会影响半分房价。

张国宾把拿到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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