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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喜报比人早(第3节)

大的,初识字的时候,三天记不住一个字,这样的笨货,他怎么能考出秀才?

这不可能!

李文才越想越不可能,越想越气愤难当,那样的笨货蠢货病殃子,他凭什么考出秀才!

不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

李文才越想越气,越走越快。

学栋那样的蠢货病殃子,他肯定考不出来!肯定不是他考的!肯定是别人替他考的……

对!一定是这样,是有人替他考的这个秀才!

他那个妹妹!

李文才猛的站住。

他那个好吃懒做的妹妹,那个小囡儿,一定是她!

那死妮子聪明得很,听一遍就能背会,看一遍就能记住,一定是她替学栋考的这个秀才!

肯定是这样!

李文才直着头,连走带跑,直奔回家。

他要去告发!他要让那个蠢货病殃子,还有那一窝子死妮子死在大牢里,死在流放的路上,死光死绝!

李文才直冲回家,猛的推开迎上来的老伴儿,直冲进屋,拿出墨砚,呼呼磨了满满一砚墨,找出纸笔,坐下写告发状。

几个媳妇拿着针线,抱着孩子,站在婆婆身边,和婆婆一起,伸长脖子看着在堂屋里奋笔疾书的李文才,连几个儿子孙子在内,一大家子一声儿不敢响。

那个病殃子成了秀才公了,她们这心里,七上八下,害怕的厉害。

大儿媳妇时不时瞄一眼大儿子李学福,暗暗盘算着,是不是这会儿就把儿子送到她大舅舅那儿避避,她家学福打那个病殃子秀才公,从小儿打到大。

这二三十年,李文才没写过超过三行的文章,这份告发状,写了一张又一张,一直写到人静前后,扔了两大篓子字纸,总算写好了。

李文才舒了口气,举起来看看,一团一团涂黑的墨团太多了,又抄了一遍,仔细收好,这才歇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李文才吃了碗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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