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迭地应道:「好的好的,奴家记住了,诸位官爷慢走,改日再来咱们小店喝酒啊。」
她陪着笑将官兵们送出大门。
等人一走,她就赶紧把大门关上,并按着胸口舒了口气。
「可算是把这群瘟神给送走了。」
她将画像拿起来又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画像上的男人跟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很像。
左思右想之下,她还是决定去那个客房看看,倘若那个男人真是通缉犯,那她可得赶紧通知官府。
客房里空无一人,那对小情侣并没有回来。
但桌上却多了一小块碎银子,旁边还用茶水写着两个字——
房钱。
水迹未干,说明人还没走远。
老板娘赶忙拿起银子跑出客房,却见门外空空如也,并没有那对小情侣的身影。
她笑了下:「算你们还有良心,还知道把房钱补上。」
说完她便将画像和银子一起收入袖中,然后便打着哈欠回房去休息了,至于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到底是不是通缉犯,已经跟她没关系了。
余袅袅和萧倦离开客舍后,没有再在城里逗留。
两人连夜赶路,直到五天后,他们才再次看到人烟。
他们来到一个小镇上,今日正好是赶集的日子,住在附近的村民们几乎都聚集在了这儿,他们将自家的货物拿出来售卖,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经过连日来的奔波,两人都晒黑了不少。
萧倦的下颚处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色胡渣,他头上仍旧带着宽大的斗笠,帽檐被压得很低,身上穿着灰扑扑的粗布短打,衣袖捋起,露出精壮的小臂,脚上的草鞋都快被磨破了。
余袅袅穿着打有补丁的粗布衣裙,用树枝挽发,脸上素面朝天,嘴唇干得有点儿起皮,小脸脏兮兮的,草鞋和裙摆上沾着许多尘土。
两人往人群里一站,立刻就跟周围的百姓融为一体了。
余袅袅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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