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岭拉走了。
东西两座营的少年郎们,似乎故意的,想要让谭戟和盛姣姣独处,就算是齐漳并不想走,也半拉半扛着他走了。
一片荒草地上,盛姣姣有些不自在的牵着马匹缰绳,看向谭戟。
他走上前来,身形高大,眼眸深邃,低头看着盛姣姣,开口,
“我知道哪里有汗血宝马,就在属国,我可以去打回来。”
上回打寇休的家臣部落时,给了谭戟一些线索,他隐约知道,属国有个部落正在豢养汗血宝马。
盛姣姣一愣,看向谭戟,凉快的风中,她神情有些尴尬,
“不必将那些人的话当真,这种马太贵了,戟郎送我,我也养不活。”
谭戟的唇动了动,刚要开口,盛姣姣急忙又说道:
“不过,如果你知道属国哪里养了汗血宝马,的确可以去打回来,汗血宝马速度快,一日可达千里,这种马平常人是养不活的,属国人以放牧为主,养牲口都是养那种好养耐活的,他们花力气养这种华而不实的汗血宝马,其中必定有诈。”
一匹速度奇怪无比的汗血宝马,一日可行千里,这样的速度先不说别的,只单说冲击力,就已经所向披靡了。
几乎没有任何盾牌与人马,可以挡住这样的冲击力。
属国的生存环境比治寿郡恶劣许多,汗血宝马只吃汗血草,虽然速度快,但若吃杂草,极容易生病。
没有汗血草,照料汗血宝马就成了个极为消耗精力的活儿。
甚至有些汗血宝马宁愿饿死,也不吃杂草。
所以盛姣姣意在提醒谭戟,让他宁可错过,不可放过,宁愿杀了那些汗血宝马,也不可让属国人继续养着了。
谭戟的神情略顿,黑眸看着盛姣姣,半晌没有挪动。
盛姣姣被他看的脸颊有些热,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
“戟郎,我脸上有什么吗?”
“不,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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