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男士一人抓着驯鹿的一条后腿。
用力一扯之下,整张皮下来了几厘米。
然后脱不动了。
需要一手拉着皮,一手将隔膜切离。
将驯鹿放在屋里是个明智的选择,蜕皮过程顺利了许多。
而猎物的身子露出一半,妮妮伸手戳了戳。
“都是瘦肉诶。”
“对,鹿类的脂肪都比较少,老王你等会处理的时候,这些脂肪都别浪费,得收集起来。”
“好的。”
整整花了两个小时,宁放才将整张驯鹿皮相对完整地取下,期间,还是弄破了一些地方。
拿来垫背,关系不大。
“剩下是不是要把上头的组织给去掉。”妮妮问道。
“对,咱们条件有限,先洗一洗,然后去掉组织,这点很重要,否则过几天,就烂了,整张皮要是沾了味道,就废了。”
“交给我吧。”妮妮接了过去。
“等会我来帮你。”老张又去对付鹿茸。
“肉还是一样,切小块,熏,烤都行,保存起来。”
宁放去到河边洗着手,妮妮拿了点草木灰过来,可以去除手上的油。
“那咱们中午先吃内脏吧。”
“都行,你们看着办,我要回去补觉了。”
“宁放我有个问题。”
宁放停下脚步转身:“咋了?”
“你俩昨天是背着猎物回来的,估计路上都在流血,不是说,野兽对于血液嗅觉很灵敏么?
我不是诅咒啊,只是万一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有个计划。”老张虚心求教。
“哈!”宁放笑了笑:“灵敏,和神,是两种概念,狗的鼻子灵吧,你看电视里的警犬,不也是得贴着箱子才能闻到味道,邻居要是关起门来烤肉,你家的狗都不知道。
咱们的林子有多大,十四万公顷,你运气好,露天烤肉,也不会有动物来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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