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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领主(第3节)

大杯,肖恩给自己买了一杯酒,杯子也是用橡木做的,杯子的握柄光滑发亮,看起来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杯子的正面还有一个简洁的熊脸浮雕,看起来很有艺术感。

他朝着周围扫了一圈,很容易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个花白胡子的老猎人米洛克正在和几个人拼酒。

他冲着老猎人举了举杯子,老猎人也冲他咧嘴笑了笑。

肖恩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看着酒保用一块亚麻布擦拭着酒杯,等到酒保经过他的时候,将一个银塔克推到了酒保面前,“请问,你知道哪里有房子出售么?”

“你想买房子?”酒保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没有去拿那个银币,“我们这可不会随便卖房子给外地人?。”

米洛克却适时的走了过来,正要续杯,听了那话便拍了拍酒保的肩膀,“不用担心巴克,约翰是个实在人,嗝,他是个皮毛商人,是做大生意的。”

酒保无奈的摊了摊手,“你可以找拉格纳,他是诺德福森的‘领主’,如果你要买房子,必须得到他的同意才行,他家就住在镇子中间最大的那座木屋里。”

所谓的‘领主’,其实是一个不甚准确的官方翻译,诺德人没有贵族爵位那一套体系,‘领主’真正的含义,大概是首领、酋长一类的意思,诺德人的每个聚集地都会有一个此类头衔的人。

事实上,如今的‘领主’早已经不复当年的风光,在几百年前的古代,诺德领主会召集部落的勇士,集体去劫掠,分配战利品,处置领地内的纠纷,领主既是领地的管理者,也是军事领袖。

不过自从诺德王国变成了诺德领,所谓的‘领主’也成了一种旧时代留下的名誉头衔,事实上,诺德福森是有官方认命的镇长的。

肖恩点头致谢,又和米洛克碰了碰杯子,便走出了酒馆。

他在镇子中心果然找到了一座大宅子,有着独立的围墙,不过面积虽大,看起来却有些破败,在一个铁匠炉旁他找到了拉格纳。

拉格纳是一个很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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