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外省总督封建主,可不是永久性的。
甚至李长青本身都没答应那些总督,他们的封地永远不变。
朝廷的旨意只是册封他们为总督,而不是领主。
探讨完新律法的问题后,李长青又对内阁进行了微调。
人员越来越庞大的侍卫处被拆分,侍卫处处长由雪女接替,拆分出来的监察部部长为庞彦。
之前李长青给的设立刑狱和司法审判权,都是监察部的权力,侍卫处仍然只是负责李长青的衣食住行和个人安保。
军事情报局更名为情报部,部长仍然是张剑飞。
从此以后,监察部对内,情报部对外,但双方的业务有所交集,互通有无。
帝国内阁成立陆军部,负责近卫军和帝国陆军的后勤管理,说白了这是一个花钱的部门。
广东警备局则与陆军区分开,只由警备部负责。
至此,大唐帝国直辖领地中,军队和地方警备部队完成了拆分,广东守备军永远不需要对外出征。
当然,最繁忙庞大的内阁部门,仍然是政务部,除了其他各部所需要管理的区域外,其他事务都需要政务部来统筹管理。
比如科举选官,税赋征收等等。
只不过,对外省派遣税务监察官的职责被划分给了庞彦的监察部。
大唐帝国的立法权归内阁会议所有,所有的法律都来自于大唐皇帝李长青召开的内阁会议。
司法权和行政权则归于政务部,但司法权方面监察部分润了不少,只是监察部针对的只是官僚权贵阶级。
普通的民事司法权都是由政务部管辖下的地方官府来审判,跟以前的官老爷升堂判案一样。
之所以将官僚权贵的司法权剥夺分派给监察部,自然是因为让官员去审判官员,里面的可操作空间太大了,让类似特务部门的监察部来办这件事,才会对官僚集团产生威慑力。
当然,这么做也会引来整个帝国官僚集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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