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是为了彰显军人的身份,而是为了安全,所以他们会携带短枪。
为了提升士兵的荣誉感,随身携带带有番号的陆军匕首作为一种军事荣誉。
挂上陆军匕首后,司东杰在宿舍的整容镜前打量了下自己的形象:绝对的英姿焕发。特别是挂上手枪之后就更像军官了,尽管士兵的匕首不同于军官的短剑,但瞧着也是那么回事。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司东杰相信他有朝一日一定能够成为军官,连长已经告诉他,这次士官教导队已经推荐了他。
“这一期培训后,就可以晋升上士,先当代理排长,然后就是军官了……”
心里这么盘算了一下,司东杰的心里还是有那么点遗憾——要是能晋升成为上士,这么威风凛凛的出现在堂哥们的家门口时,他们会用一种什么样的眼神看他。
秀才堂哥会有什么样子的一副表情?
想到自己那个只过了童生试的堂哥,司东杰咧嘴笑了起来,到时候,他一定会嫉妒自己吧……
侧过身子检查了自己的武装带, 又拉了下衣摆,最后又整理了一下高腰皮靴,这种靴子只有在平常才会穿它,在行军时要打绑腿,他们都是穿硬底的短靴,但是大家伙还是喜欢穿高腰靴。
无他……威风而已!
“有一天,我也许能骑着马离开军营!”
那才是军官的象征啊!
司东杰从来不怀疑自己有朝一日能当上军官,虽然两年在他离开工地,被送去当兵时,不知哭了几少次――当兵是啥啊?受苦受累不说,保不齐啥时候就会丢了脑袋。
当兵吃的是断头粮啊!
在皖北老家的时候,他可是当过逃兵的——从苗大帅的队伍里逃了出来,这让他也动过当逃兵的念头,不过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就是逃又往那逃呢?
现在再想起来,司东杰觉得自己在部队呆的两年多,差不多就像是重新投胎做了一回人似的,不知多少次暗自庆幸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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