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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一件冤案(第1节)

酒葫芦本身也是产业。

长的特别磕碜的酒葫芦,卖酒的时候倒贴,免费送你……

或是直接剁碎了,炒菜用,压根就不用再费事晒干当酒器了。

待遇真是天差地别……

而天然就长的特别漂亮,特别圆润的酒葫芦,一个最多能卖到五十文钱!

穷苦人家是一边骂一边嫉妒:“还真有傻子愿意花钱买这个, 有钱烧的!”

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想要,只是舍不得花那么多钱。

华夏人迷信,喜欢这些吉利的东西。

葫芦呢,谐音福禄。是老百姓心目中公认的,第一等的吉祥物。

吃了它,就等于吃了福禄, 福禄在身。

用了它, 就等于有了福禄,福禄傍身。

如果一个葫芦不光长的特别好看,上下两部分的比例还特别完美,协调,让人一看就联想到说书人所讲的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宝葫芦法器。

那么这个葫芦就会被主人用核桃反复打磨,拿到市场上以高价卖掉,换生活费。

这种极品美观的酒葫芦,其售价的最高记录经常被打破。

大离朝最贵的两个葫芦,一个卖到六两银子,一个卖到五两银子。

那是在坊市上叫卖的,加价叫卖,类似于后世的拍卖行。

当时人们一边想要,一边又矛盾,就买个心理安慰而已,值得花这么多钱吗?

值。

一个人戴着斗笠,遮住大半边脸,把俩葫芦都买走了。

那些有钱的商人和地主,整天忙着玩乐,平时不上街, 古代又没有互联网,各类信息传播速度都相对滞后。

后来这帮有钱人才知道这事,派人追上那人,要加价买,那人捧着这俩宝贝死活不卖。

于是他们就利用自己掌控的人脉发动舆论攻势:“傻子才花十一两银子买俩葫芦!脑袋让驴踢了!”

那个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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