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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七章 税法与税案(第3节)

的从龙之臣!

放眼大恒天下,恐怕也没几人能够与这位内廷总管所立下的功劳相媲美。

如此之人,落幕得如此之猝不及防,何人敢信,何人能信!

可事实,已然摆在了所有人面前。

结果,也很快便被揭晓。

昭武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税务司的审判结果,便已出现。

涉案之商行钱庄管事,账房,皆抄没家产,发配辽省。

内廷总管王五,削去职位,贬为庶民,王五三子为篡改税簿之主犯,罪大恶极,处斩首示众,且抄没家产。

案情卷宗传阅天下,以作警示!

与此同时,新版大恒税法,亦是经朝议拟定,公示天下。

较之最初改革时定下的税法,这一次,经数年实施贯彻,其中相当多的方面皆是有所改变,当然,最大的变化,都是在于商税,以及对税法的查漏补缺。

至于农税税赋,倒也没有太大的变化,甚至,更为简单,处罚,也更为严厉。

简单自然是为了天下百姓,而严厉的处罚,自然则是针对官员,对各地官员违反税法之行为,如私自摊派,凭空捏造,从削去职位,到斩首抄家,至凌迟灭门……

天子从来不介意对官员的严苛,官员难受,百姓才舒服,这俨然是自古不变的至理。

而这一次税务司成立第一案,则是完完全全按照这新版税法其中律法判定罪责。

显而易见,这一场税案,及这一版税法,两者之间,俨然有着离不开的关系。

而其中透露的信息,对朝野文官而言,重要性,显然大于这场税案的发生!

立威震慑,意义重大,但,依律法审断,对国家而言,意义显然更加重大。

毕竟,自大恒初立,天下一切,皆是天子乾纲独断,不知道多少大案要案,可从来都没有在乎过律法!

而这一次……税务司立下震慑天下的威严,且,是完全在律法的框架之中,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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