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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不是说没事了吗?(第3节)

是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可不是诽谤罪能比的。

即便是未遂,也是性质很恶劣的犯罪。

而这次的案件,是因为检察院不予起诉,所以被害人便提起刑事自诉。

这种情况是符合规范的。

至于法院会不会就此立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告有没有充足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法院便可以立案,并且有需要的话,会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补全证据。

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即便原告提起自诉,法院也会驳回其起诉请求。

这些罗大状自然门儿清。

他提交的材料里面,便包含了证据。

这个案件非同小可,林然和几个同事开始仔细审查起来。

几分钟后,林然开口说道:“罗老师,您提交的证据挺充足的,但是否立案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审核,有结果后,我们会通知您和原告。”

“好,谢谢。”

罗大状礼貌道谢,随后便和姜白一起离开了。

林然将这个案子上报了上去。

很快,立案中心针对这个案件,召开了会议。

主要就是讨论是否予以立案。

“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必然有他们的理由,而且这件事情本身来看,那两个女孩子并没有杀人动机和很明显的主观恶意,我觉得倒是那位原告有些小题大做了。”

“我仔细审查了证据和材料,客观来讲,确实符合故意杀人未遂的构成要件,没理由不同意立案。”

“这个案件虽然不大,但我们还是得慎重一点。”

“受理案件的是长河街道派出所,他们肯定对案件更了解,我觉得,是不是可以问问那边的意见?”

“……”

讨论非常激烈。

毕竟涉嫌“故意杀人”这样的字眼,不得不慎重考虑,三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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