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量刑起点,十年以上!”
陈梦喆脸色微变,连忙道:“反对,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不成立诈骗罪,理由是……”
接下来又是一番激烈争辩。
中午十二点到一点,休庭一小时,下午继续开庭审理。
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围绕在诈骗罪是否成立,以及其他几条罪名是否可以适用减刑。
终于,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陈忠汉敲响法槌,终止了这场法庭辩论。
接下来,便是被告人最后陈述时间。
张仁杰被重新带上法庭。
最后陈述,是他享有的权利。
杜彦森率先开口,陈述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再次表明自己并无教唆犯罪的意图,并且保证以后在与当事人交流的时候,会更加谨慎,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然后是张仁杰。
在羁押室待了几个小时,他倒是冷静下来了。
捧着陈梦喆给他准备的陈述词,颤声念了起来:“本人……对所犯罪行深感悔恨,对所有被我伤害到的人表示歉意……”
“本人一定会竭尽全力,向所有被害人赔偿损失……”
“请求法官大人,对我从轻判处,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
说着说着,都带上哭腔了。
声音在颤抖,人也在颤抖。
只可惜,并没有人觉得他可怜。
都在冷眼相对。
像张仁杰这样的人渣,早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他受到再严厉的刑罚,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甚至有人觉得应该给他一颗花生米,终结他这罪恶的一生。
不过这种愿望基本不可能实现。
夏国采取的是“少杀慎杀,严谨错杀”的死刑政策,在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也规定了:“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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