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主观恶意,不应被认定为受到杜彦森的教唆……”
陈忠汉简单陈述之后,沉声道:“本院认为,杜彦森的行为不成立教唆犯罪!”
“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五条,本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检察院关于杜彦森的诉讼请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希望杜彦森今后能够谨言慎行,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故。”
听到这里,杜彦森顿时松了一口气。
心也落回了肚子里。
张伟也不由得嘴角上扬,露出一抹笑容。
能在公诉桉件中打败公诉人,为被告赢得无罪辩护,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两人相视一笑。
陈忠汉接着宣读张仁杰的判决结果。
“经过法庭调查,张仁杰涉嫌六条罪名,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不存在任何疑点。”
“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三百零七条、第三百三十五条、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院作出如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张仁杰医疗事故罪、妨害作证罪、代替考试罪、非法行医罪、买卖证件罪、诈骗罪成立!”
“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恶劣,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多人造成严重伤害,情节严重,对其从重判处。”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向一号民事原告人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费用十万零七千二百二十五元。”
“判处被告人向二号民事原告人……赔偿九万九千一百三十元。”
“判处被告人向三号民事原告人……”
法官庄严洪亮的声音,宣告了张仁杰的最终判决。
二十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经济赔偿!
此外还有一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所谓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9页 /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