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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揣怀里的雷,炸了!(第5节)

知道。

哪怕你知道这个规定,又有什么渠道去获得相关信息呢?

意外归意外,但既然有人来举报,小陈肯定得接待,得受理。

“你把具体情况跟我说一下,还有,你这么举报有什么证据没有?”小陈问道。

虽然举报人没有证据,司法局一般也会受理桉件并且展开调查,但如果举报人自己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无疑会提高调查效率。

不过小陈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因为他接待了无数举报人,绝大多数都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极为零散,有跟没有基本一个样。

但小陈没想到的是,他话音刚落,便看到姜白往窗口里面递进来一些材料。

“有证据,我都带来了。”

“庞大海担任恒天建投的法人代表,这是相关信息。”

“另外,我还查到自他担任法人代表后,恒天建投的盈利情况,我记得律师法规定这种情况是要没收违法所得的是吧?”

“啊……对,没错。”小陈愣了一下,缓缓点头。

嘿,真是活见鬼了,这人准备的证据还挺充分。

小陈查看着姜白递上来的证据,越看越意外。

有这些东西,甚至都不用司法局立桉调查,直接都能下达处分决定了。

当然,该调查还是得调查的。

至少得保证这些证据属实,并且也得查一查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看完了之后,小陈点点头说道:“这些证据还挺充分的,我们这边予以立桉调查,麻烦你填一下这个表。”

说着,递出来一个表格。

姜白自无不可,“唰唰唰”把表填好。

并且在选填的举报人一栏,写上了自己的大名和有关信息。

实名举报。

没什么好遮掩的,就是跟庞大海刚正面,明牌对决。

提交了证据,填好了表格之后,姜白便离开了。

接下来的事情,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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