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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法拍房里住着人,一问租期四十年!(第2节)

不过姜白觉得还是挺值得的。

有些人拿法律当儿戏,还总喜欢挑衅法律,你说就这种人,不送进去吃几年牢饭,他能长记性?

吕展在直播过程中被警察叔叔带走这件事,迅速就在网上传开了,被网上的无数乐子人评为近期「三大魔幻超现实主义事件」之一。

至于另外三个嘛。

一个是错过了女儿的十八岁生日,看看,你只是没钱吃饭,没米下锅,没药治病,人家可是没给女儿过生日呢。

另一个就更有意思了,有个小伙子跳槽找了份月薪五万的新工作,结果试用期三天被辞退,当然了,公司还是依照劳动法给出了补偿。

这事儿你乍一眼看上去,似乎没啥问题。

但睿智的网友却根据种种迹象做出了合理推测,小伙子的前公司想辞退小伙子,但是吧,又不想支付N+1的经济补偿,所以跟新公司串通玩儿了个把戏,让新公司通过高薪把小伙子给诱骗过去,反手就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给辞退了。

这样一来,前公司就能省下大笔辞退补偿金……

你别说,这个猜测还真挺合理的。

否则你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小伙子仅仅试用期三天就被辞退了。

三天时间能看出个啥来?

要不说现在的资本家那真是猴精猴精的,头发丝拔下来一根都特么是空的。

太鸡贼了。

姜白也针对此事请教过罗大状,但后者却说,这事儿即便真是两家公司合伙做套,小伙子想***也没什么好办法。

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两家公司没有任何问题!

前公司就不说了,是你主动离职的。

而新公司呢,试用期辞退员工确实没道理,但人家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你支付了足额的补偿金。

so……

这事儿只能是自认倒霉。

职场套路深啊,一步一个坑。

不过姜白也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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